安徽省两部门印发意见加强质量基础科技创新

发布时间:2018-08-15点击率:568

 安徽省两部门印发意见加强质量基础科技创新

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质量基础能力提升协同发展

本报讯 (记者李 辉)近日,安徽省质监局、安徽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质量基础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部署加强全省质量基础科技创新工作,提升质量基础在创新型省份建设中的支撑引领能力,努力实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质量基础能力提升协同发展,为提高全省供给侧体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意见》确立了4大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提升安徽省质量基础的自主创新能力,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全省质量发展和保障质量安全的关键,以机制创新释放创新发展的活力;坚持需求导向。面向产业质量提升对质量基础的需求,明确关键共性技术与应用研发和服务能力建设方向,体现全省经济发展需要的质量基础科技创新任务;坚持协同联动。加强科技资源衔接配套,形成省、市、县共同推动质量基础科技创新的工作格局。促进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协同创新和资源开放共享,推进质量基础多要素融合发展;坚持落地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动全省检验检测认证科技服务业发展,在产业和企业推广更高水平的质量基础技术,促进全省产业质量提升。

《实施意见》围绕4大板块进行专门部署。一是加快构建完善质量基础科技创新体系。加强质量基础科技创新主体协同,推进质量基础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优化质量基础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二是全力提升质量基础科技创新水平。支持参与国家质量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加强产业和区域特色质量基础应用技术研发,促进质量基础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三是持续提高质量基础服务产业的能力。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推行“一站式”质量基础技术服务供给,发展壮大检验检测认证科技服务业;四是进一步提高质量基础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质量基础领域国际活动,推动安徽省质量基础走出去,加强质量基础国际合作。

《实施意见》提出了4大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实施。安徽省质监局、省科技厅在省科技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布局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研发任务的部署。鼓励支持各级政府将质量基础研究纳入地方科技计划。各市质监(工商质监)部门和科技部门结合区域特色,加快制定和完善与质量基础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探索形成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科技创新统一规划、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大科研投入。在安徽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中,增加“质量基础”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主题,用于加强全省计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技术研究。在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中,增加质监系统科研单位列为基金的依托单位,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开展质量基础研究。鼓励和支持市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质量基础技术研发的支持。加强产学研用整合研究,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质量基础技术水平;培养专业化人才。探索建立和完善质量基础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推动科技人员深入行业、企业一线了解需求,推广应用质量基础科技成果。支持企业技术人员到主要从事质量基础研究的科研机构交流学习,参与科研活动;强化宣传示范。加强质量基础知识的宣传和推广,利用世界标准日、计量日、认证认可日和全国科技活动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质量基础重要作用的认识,强化全社会的质量意识。总结、宣传和推广各地、各行业推动质量基础科技创新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质量基础建设和产业质量提升协同创新发展。

《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景欣 )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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