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释义·三)

发布时间:2013-01-22点击率:2133

 评价方法

  

  基本要求

  

  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对商业企业品牌进行评价时,对各项指标采用评分制,见附录B。

  具体要点如下所述:

  a)商业企业在品牌建设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方法和形式;

  b)所使用的方式、方法与标准评分项要求的适宜性及有效性;

  c)各种方式、方法的可重复性,是否以可靠的数据和信息为基础;

  d)为实现标准评分项要求所采用方法的展开程度;

  e)企业品牌建设的当前水平和取得的效果与反应。

  在执行评价时,应制定详细操作流程、测评数据、细节评分、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等方面的规定,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评分

  

  商业企业品牌评价评分按附录C执行。

  评价结果的等级和表述方式如下:

  a)950分以上(含950分),五星品牌;

  b)900分以上(含900分),四星品牌;

  c)800分以上(含800分),三星品牌;

  d)700分以上(含700分),二星品牌。

  

  评分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基本程序:

  1、自评;2、初评;3、网评;4、专家评;5、终评。

  二、要求:

  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分成若干三级、四级指标,如“服务质量”指标共120分,可由下列三级指标组成:

  服务体系完善48分;如基本完善则35分。

  服务保障(售前、售中、人力、财力)完善24分,基本完善17分。

  顾客服务28分,一般20分等等。

  三级指标还可细分若干指标。

  评价终评时,总评分五大一级指标得分表必须附有“详细评分表”方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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