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贿换贷”是亟需根除的“金融毒瘤”

发布时间:2015-07-13点击率:556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4名银行人员(其中2人为银行前高管)因涉嫌受贿罪或挪用公款被查,在当地银行业掀起巨大风波(7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

  “以贿换贷”的犯罪行为,在银行系统内并不是新鲜话题。长期来都是银行手握信贷审批大权的高管及员工通行的潜规则,只是很多企业心照不宣,迫于生存压力不敢“点破”而已。“以贿换贷”成了银行长久以来无法根除的犯罪毒瘤,尽管各银行上级管理机构为此做了很多案防制度设计,以堵塞这种犯罪行为暗地滋长,但无论如何,“以贿换贷”犯罪行为“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给银行经营形象和信贷资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危害:一是破坏了银行正常信贷运行机制,恶化了良好信贷生态,使很多企业为了获得贷款不惜重金和重物贿赂银行信贷管理人员,不仅造成信贷资源向少数企业或不具备贷款资质的企业倾斜,很多需要贷款扶持而不愿去行贿的企业失去了公平的信贷支持,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无法改观,影响了企业发展。而且“以贿换贷” 实质就是贷款企业(户)给银行缴纳利息之外的“额外税”,直接推高了企业贷款成本,使实体经济融资贵现象无法缓解。二是滋长了银行信贷管理人员腐败行为,严重毒化了金融风气。因为这种信贷风气一旦形成,就会助长银行信贷管理人员的权力寻租,一些心怀叵测的银行信贷人员为受索贿赂,千万百计制造人为信贷障碍,加大企业信贷难度;且只要企业肯花钱攻关,经过银行信贷人员各种运作,贷款便可顺利贷出,严重扭曲了银行与企业之间正常的信贷关系,企业拿钱攻关风气盛行,在贷款到手之后就不愿主动偿还,不仅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造成银行借款损失,也不利于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浙江义乌一民营企业老板透露:“与银行高管处理好关系,主要可以在贷款审批和贷款额度两方面帮助到企业,有些贷款可以贷,有些不能贷,银行有其内部条件要求,但与他们维护好了关系,银行客户经理会帮忙完善贷款资料,通过审批”。他还指出,在贷款额度上大有文章可作:“有些企业贷款额度只能贷到抵押物评估价的5成,但如果关系比较好,可能会贷到6成或更高。原来送礼比较盛行,现在都比较谨慎,如果不是很信任,对方不会收,有些则要靠平时维护。足见“以贿换贷”之普遍和根深蒂固了。

  “以贿换贷”能以顽强生命力植根于银行体系,重要原因在于金融资源短缺,尤其在间接融资为主渠道的金融背景下,银行掌握着金融资源配置生杀大权,全社会企业唯银行马首是瞻,为获得发展,企业不得已向银行信贷人员主动献媚和进行金钱攻关,这都是摆不上台面的,一些企业为了不断获得银行贷款,对银行员工“以贿换贷”不愿讲、不敢讲,使“以贿换贷”犯罪处于长期潜伏状态,不到万得不已和事情败露,犯罪案件是很难被曝光的。此外,近年银行重业绩轻员工教育引导、“一手硬一手软”也是导致“以贿换贷”不断孽生的重要因素。

  近十多年来,各银行把经营重心放在存款、贷款和经营利润三大目标上,特别以“业绩论英雄”和“资源优势”引进了不少银行高管及员工,对银行员工综合素质培育及思想动态缺乏了解。不少银行内控案防制度不少,但大都停留在文件里,没有认真执行到位,使“以贿换贷”这个犯罪幽灵不断吞噬银行信贷健康肌体。而且,银行现有对违规违法员工查处以条条为主的机制存在很多弊端,甚至一些银行为了遮丑,对系统内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足以对“以贿换贷”形成强大威慑力。

  为此,银行业应从浙江义乌4名人员“以贿换贷”犯罪中认真汲取教训,扎紧制度防范篱笆,加强各种案犯制度落实和对高管的监管,堵塞可能存在的制度漏洞。同时,把对员工教育引导纳入与业绩发展并重位置,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培育,提高员工职业素养,增强自我免疫能力,从根本上消除“以贿换贷”生存土壤。并改变银行现有纪律检查垂直条条管理现状,实行条块相结合管理模式,将银行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置于地方和银行共同监管之下,形成社会立体监督体系,提高对银行信贷管理人员犯罪快速发现和查处能力,加大违法犯罪成本,对“以贿换贷”形成强大社会震慑力。此外,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步伐,培育多形式、多层次融资主体,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创造便利条件,打破金融资源垄断局面,从根本上颠覆银行是上帝、企业是“奴隶”的不正常金融关系,彻底瓦解银行信贷“养尊处优”的社会地位,为根除“以贿换贷”毒瘤奠定牢固金融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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