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应“与民共赢”

发布时间:2013-04-16点击率:857

日前,湘西凤凰古城景区推行“一票制”,引来商户反对、游客不满。

  凤凰县是一个高度依赖旅游业的小城。资料显示,沈从文笔下这个古色古香的凤凰古城,全县2012年接待游客能达690.49万人,旅游收入达53.01亿元,占到整个凤凰县GDP的67.5%。凤凰县地税局每年的税收也在增长,2011年过亿,2012年达到1.69亿。

  据媒体报道,批准凤凰古城收费的“依据”是一份编号为湘价函[2012]32号的文。内容为:省物价局根据《湖南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发改委等八委部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并经价格成本监审,作出批复:“规范后的凤凰古城风景名胜区门票包含游览参观沈从文故居、熊希龄故居、杨家祠堂、东门城楼、虹桥艺术馆、沱江泛舟、崇德堂、万寿宫和古城博物馆等9个景点,普通票价为每人次148元。”

  据凤凰县旅游局的解释,148元“进城费”里包含“两费一金”,即古城维护费、古城的资源保护费和古城的营销宣传费用。另据凤凰古城9个景点的投资经营商——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智的说法,“进城费”中40%要流入政府。

  “现在整个凤凰人满为患,设施不堪重负,(可以)通过收费来调整这些人流。”叶文智曾向媒体表示,“再说一个旅游者来凤凰,给它带来了巨大的交通拥挤、生活污水处理压力,却不买门票,怎么说得过去?”

  “适当收一些维护费用,无可厚非,但为什么事先不征求大家的意见?一锤子就定出了个148元,也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在众商户看来,凤凰县收取“进城费”无异于一种“三无”决策——无听证、无弹性、无补偿。

  尽管当地有“提质不提价”的解释,但也不可否认,“一票制”缩小了游客选择空间,让最具特色与吸引力的“漫步古城”成为收费项目。当地群众因城而富,难免会担心影响客源进而收入减少。

  旅游经济的特点,具有强大的拉动性。一条江、一个城、一片田,都能辐射到食住行游购娱等多个方面。作为旅游管理者,理应在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这样的带动性,让更多人受益于自然与历史的馈赠。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景区收费或是涨价,或许都应更多考虑这样的“外部性”。即便是为了加强管理、持续发展,也应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收费如何分配、用在何处,有了“明细账目”,当地群众才能更多看到长期利益,不至于产生对抗情绪。

  旅游开发,不仅要算门票小账,更要算民生大账。正如杭州西湖,免费十余年,门票少收2亿元,旅游收入却增加千亿。尽管景区和景区条件不同,但西湖模式也说明,争利不在针头线脑。比起收费,或许更应树立“大旅游”理念,让旅游开发能“与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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