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临涣矿纪委维护职工权益再亮剑

发布时间:2013-04-17点击率:857

 “班长拿当班人均工分的1.6倍,副班长拿班长的80%,其中包括每旬加分和多上班加分。”在4月5日淮北临涣矿综采一区上报到矿纪委的3月份工资分配政策单上,区干部、职工代表签上了名字。

  临涣矿纪委在检查基层单位日公开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日公开与月度工资分配累计总分有出入,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对此,这个矿纪委出台了《关于规范二次分配单位计分、奖罚、翻分及公开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职工工资二次分配和管理,增强职工的工分分配、奖罚的透明度,确保职工工分分配的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明文规定各基层单位原则上不得在月底对计件工分(工资)进行平衡,确需平衡的,要有平衡的原因、依据和方案。并把平衡的原因、依据、方案和结果进行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监督。严格按照年初车间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进行计分计奖,各班队不得自行修改。如遇特殊时期确需制定特殊政策、措施的,应在科区领导班子及各班队长和职工代表共同参与的情况集体讨论、研究制定。并要求计分必须做到24小时内公开,确保职工当班班前会能够看到上班的工分。因特殊原因需要在月底集中翻分、奖分加钱的,在旬中及时进行加分操作并公示。确保职工按每天看到的公开的工分累计相加的总合乘上工资系数后的得到的工资总额与工资科做账时的计件工资数相符,杜绝每天的公开与最终工资做账的计件工资不符的现象。这样以来,杜绝了基层月底出现的跑马分、人情分、乱翻分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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