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10月14日 人民网)
公积金新政有望实现更多普通职工的住房梦,可与之前松绑房贷政策起到 “叠加效应”,对楼市的刺激不言而喻。在老百姓和房地产商为新政点赞的同时,不少细心的网友也察觉到:新政的“口子”开得并不大。按照通知要求,各地推进的异地贷款业务,是指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换言之,即是在外务工者可回老家贷款买房,但本地外出购房,却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
现实生活中,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背井离乡工作,异地使用公积金的需求越来越高。尤其是许多职工女子都在外地“讨生活”,而父母则在老家工作,长期缴存了数额颇丰的住房公积金。这些职工子女回乡购房可能性不大,而期望于借父母、举全家之力,在工作地贷款购房以图“安家”,新政对此却未“松口”给予支持。
虽然新政“破冰”力道不足,却已极大地扩充享受公积金权益的人群范围,并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可谓“喜大普奔”了。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虽然为购房者省钱不多,但却是“暖心”之举,可以简化许多手续和环节,其“功效”类似在淘宝网购物时的“卖家包邮”。
新政是把“双刃剑”,在职工迎来购房“曙光”的同时,对楼市起到的加温、助力作用,或将带来优质房源价格的持续走高。有着住房“刚需”的亲们,在期待政策更加惠民的同时,不如趁早买房,盘活“沉睡”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