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在全省创建创业大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14年底,有条件的市力争建立1所创业大学;到2015年底,每市至少要建立1所创业大学;自2016年起,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承担。(11月3日《人民日报》)
当前,我国培育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内生动力,需要有更多的人敢于创业、善于创业,并且在创业中取得成功。随着民间资本积累的增多、社会投资环境的改善、创业优惠政策的相继出台,有志于创业者越来越多,但是有的人苦于创业无门需要“指路”,有的人盲目投资走了不少弯路需要“指导”,创业大学作为为创业者提供市场资讯、创业方式、创业技能和创业指导的短期、长期培训的成人大学应运而生,是大有可为、也是大有作为的。
近些年来,创业大学虽已然在一些地方兴起,但还方兴未艾,山东是创建创业大学较早的省份,在青岛、潍坊等市已经创建了创业大学,积累了一定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创建创业大学的指导性意见,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原则,并且由财政拿出一定资金鼓励支持,吸引、吸收民间资本合作办学,这无疑是力促创业大学“遍地开花”的一剂良药,是有利于这一新生事物健康有序发展的好举措。如此方能激励更多的人创业进而带动更多的人就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一向倡导鼓励、重视支持创业创新,今年9月11日,他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致辞中满腔热情地倡导“掀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浪潮。” 9月17日,他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采取进一步简政放权、税收减免、融资支持、财政支持、专项资金、信息支持6条措施为小微企业保驾护航,使创业的火种越烧越旺。
山东出台在全省创建创业大学的指导意见,是响应李总理的倡导、贯彻落实国务院6条措施的一项具体行动,这对各地更好地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借鉴意义。期待创业大学能在全国各地开花结果,在创办创业大学的形式上应该是不拘一格,可以向多样化拓展、延伸,在创办全日制创业大学的同时,还不妨根据创业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再创办一批创业函授大学、创业网络学院,促使创业大学这一新兴行业尽快发展壮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