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发布时间:2014-12-04点击率:52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全会精神,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好服务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必须努力适应形势和环境的变化,大力推动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审计工作的要求,是党中央着眼全局,立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加强审计监督作出的重大部署。审计机关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前进指南,始终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从推动完善国家治理、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思考审计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汇报审计工作情况,不断加强审计队伍和能力建设,努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审计中的阻力和干扰,如实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从完善决策、创新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

  始终坚持依法审计。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核心是依法审计。审计机关要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运用法定手段维护法律尊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审计事项合法、审计程序合法、问题定性处理合法,确保审计质量。同时,加快推进审计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准则体系、专业审计指南体系,细化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有依据、按程序、讲证据、可检查。

  有效整合审计监督资源。《决定》提出,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总体上讲,这就是在现行地方审计机关双重管理体制下,进一步强化上级审计机关的组织领导和业务领导,在审计计划、组织实施、结果报告、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切实整合审计监督资源,形成全国审计“一盘棋”。 大力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审计监督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要求较高。按照《决定》要求,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就是要完善符合审计工作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审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和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审计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等,有计划地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胜任能力。从专业素质要求看,审计机关负责人原则上应有经济、法律、管理等工作背景,招录审计人员应加试审计工作必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性强的岗位可实行聘任制。此外,根据审计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可以探索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

  不断创新审计技术方法。信息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随着国民经济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和政府管理信息化全面推进,审计机关需要不断研究应用新方法、新技术,不断调整和改进信息技术在审计实施中的应用。近几年,随着“金审”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今后,要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推进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等单位与审计机关实现信息共享,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建立国家审计数据中心。探索在审计实践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的途径,加大数据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创新电子审计技术,积极推进对各部门、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的审计,提高审计工作能力、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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