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保增长”不要以挤占为代价

发布时间:2013-05-21点击率:851

  国资委要求,央企今年的增加值增长要达到8%以上,利润增长要达到10%以上。为此,国资委专门成立了“保增长”工作小组,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分工。

  宏观经济增速减缓,身处其中的央企当然也会受到不利影响。在央企队伍中,既有像石油、电信、电力等垄断企业在“撑门面”,也有像有色金属、建材、煤炭、化工和远洋运输等周期性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拉低了央企总体利润水平。但即使如此,央企的创利能力仍然高出于其他企业。今年一季度,央企实现利润4048.7亿元,同比增长16.5%。而一季度我国中央和地方上的所有国有企业加在一起,所创造的利润也才5137.3亿元,如果扣除央企的贡献,地方国企所创造利润只占一小部分,央企庞大的利润创造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但是,国资委对此不满足,向央企提出了10%的“保增长”目标,并且将其作为一个“政治责任”交代给所有央企。与去年中央政府提出的“稳增长”口号不同的是,国资委提的是“保增长”,虽只有一字之差,却反映出对央企的要求很高。当然,国资委提这样的要求是有底气的,因为它面对的是央企,国资委有办法推动央企来实现这个目标。蒋洁敏在通报会议上说,国资委建立的“保增长”工作小组重点是协调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保增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但是,这个工作小组如何给央企提供帮助呢?最方便的便是将政府的资源进一步集中到央企,在市场资源、产品定价等各个方面向央企倾斜。其实,目前一些创利能力好的央企已经具备了这方面的优势,而一些创利能力差甚至亏损的央企恰恰是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竞争较充分的行业。

  如果这个“保增长”工作小组利用政府资源,强化央企在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如此“保增长”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这样对其他类别企业的挤压就会显而易见。政府资源是一种全民性的资源,应当普惠于整个社会,不仅是国企,包括民企、外企在内的所有类别企业都有理由公平地享受政府提供的服务,只有这样,市场竞争才能是充分而又公平的,民众也才能充分地享受到这种市场竞争所带来的优质的消费服务。“一花独放不是春”,当央企凭借潜在的政府支持一路畅通地前行的时候,央企在GDP中的贡献率也许可以增加几个百分点,但随之也可能出现其他类别企业占比减少。如果是这样,央企发展壮大的方法就不太对,有可能因为市场垄断的加剧而有损民众的利益。看一看现在石油、电信、电力这些由央企高度垄断的行业,民众在这些市场中的实际感受,就可以认为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

  目前,我国出现的经济增速减缓的困难并不单单表现在央企,而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政府一直希望以振兴内需来作为经济增长新的引擎,但由于城乡居民消费力的不足,难以达到预期效果。而内需之所以无法振兴,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我国收入分配机制长期没有理顺,贫富差距越来越悬殊,解决这个问题的路径,还是在于积极推进和深化改革,政府要放权于民,放权于社会,特别是要降低国有资本在经济中的分量,国有资本有必要退出竞争性行业,减少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从这一点来说,国资委提出的央企“保增长”与这个方向是背道而驰的,它只会加剧国有资本对中国经济的控制,使中国经济的活跃因素受到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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