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谈及事业单位已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问题时表示,现在改革第一条是改制度模式,不再由本单位自己来直接发养老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待遇将更有保障。
胡晓义解读称,本次改革明确,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维持原待遇不变,并执行新的待遇调整办法。这个问题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老人的待遇是不是有保障,这个回答是明确的,原来发多少钱还发多少钱,不会改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将来养老金调整的时候,还会跟着调整。第二,这个钱谁来发,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老人是不是单位发?现在的改革第一条是改制度模式,不再由本单位自己来直接发养老金,而改成社会化发放。对于所有单位,包括自收自支单位所要履行的责任,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数和比例缴费,然后为职工按照规定的基数和比例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单位的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是由改革后形成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再由本单位来发了,待遇更有保障。
胡晓义指出,各个单位差异很大,有的事业单位的抚养比非常高,比如老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很多,现在不堪重负。参加改革以后,实际上单位按照20%缴费、个人按照8%缴费,责任就尽到了,这些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就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实际上减轻了负担。当然也有一些新的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很少,原来光供养这几个退休人员花不了多少钱,但是现在按照20%+8%缴费,实际一看拿出来的钱就比原来只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要拿得多,会增加现实的负担。但是抚养比要不断提高,就单位本身而言是纵向的财务平衡,对全社会而言是横向的财务平衡,实际上是为将来所有单位平衡这种负担打下了制度基础。
胡晓义表示,官方前期进行大量测算、论证,让绝大多数在职人员缴了养老保险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
胡晓义指出,制度安排设计上需考虑各方面的平衡,一方面缩小同类人员待遇差。另外,改革是渐进的过程,现在重点是解决制度的并轨问题,就是制度统一、规则公平、制度公平的问题。人社部掌握的原则是“增量改革”,通过增量进行结构的调整和机制的转换,而不是做减法,待遇降低以后再改革,这不是制度设计的出发点。
胡晓义表示,就大多数人来讲或者绝大多数来讲,待遇水平是不会降低的。这可能包含两点,一是退休待遇会不会降低,还有在职人员缴了养老保险费以后,现时收入不会减少。
胡晓义称:“我们前期进行了大量测算、论证,结果是一定要达到一个平衡,让绝大多数人缴费之后收入不降低,还可以略有增加,我只能说这是全国的测算情况,没有办法排除各个地区、各个单位、各种收入情况不同可能出现的收入降低的个别情况。”